開放合作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睌U大對外交往、吸收新鮮血液,是上海合作組織自身發展壯大的需要,也符合本組織一貫奉行的開放包容方針。
——2014年9月12日,習近平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四次會議上的講話
堅持開放透明,不針對第三方,同所有志同道合的國際伙伴開展廣泛合作,做國際秩序健康發展的建設性力量。
——2016年6月24日,習近平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六次會議上的講話
對外開放是本組織成立之初就確立的基本原則。中方支持上海合作組織同觀察員國、對話伙伴以及其他國家開展多形式、寬領域合作,并根據有關規定和協商一致原則繼續認真研究有關國家獲得本組織法律地位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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